某日與好友的聊天中...
(內容有一些些小修改~由此可見我真的正在努力 bloggin' 唷~XD)
哈哈~那一篇喔,有感而發。
我覺得,真的不逼自己寫東西不行,實在是太懶了。
我想以後多朝"文"這一方面發展,如果能夠混口飯吃的話,就再好不過了。(甚至像史蒂芬金一樣?!:p)
不過有點難度,所以要多寫~
而且,我最近再看史蒂芬金的小說~
你應該知道他吧?我蠻喜歡的一個美國作家,專寫恐怖故事,被譽為恐怖大師的人類。他許多作品都被翻拍成電影,可說是在美國家喻戶曉的大人物呢。
總之我要說的是,一個成功的人,必須要會是一個好的說故事者(a good story teller)。
這是我發現的一件事。
像史蒂芬金他的故事,不管長篇、短篇、中篇,都是一個很棒的故事。除了他的努力跟寫作文章筆法之外,我發現他是個很會說故事的人。
這一點,我覺得很重要。
就算那個故事再爛、笑話再不好笑,一個成功的說故事人,都能把他講得出神入化。
所以,如果你的故事,笑話,東西,要寫得好,有內容之外,更重要一點是要會去說、去轉換成文字。
特別是對我們這種想試試的人。
我覺得是一種訓練。
所以,要多多努力啊~
我覺得我也非常地欠缺這一點,所以要訓練自己成為一個會說故事的人~
要先從 blog 達人開始。
其實 blog 之所以被人看中,除了他的方便性之外,更是他的內容才是重點。
如果一個人的 blog 都寫些廢話的話,那個 blog 也不怎麼樣。
blog 在於一個人的想法,思想的散播。
這就是草根媒體(we the media)的精神~
blog 是一個方便發表,公開自己文章的地方,那代表著你的思想。
若是他沒有想法,或是思想不夠,那寫出來的東西也反映出那個人的內容貧乏了~
沒錯!因此,blog 是很重要啊~ XD
我想要把一些抓到的靈感或是想法,能夠逐一變成文字,那會是最實際的東西,而不是在腦海裡飄來飄去的不確定物。
有時候,在心裡的一些事情,覺得好像很大很重要不可思議等,可是轉化成文字,才發現,原來其實不過爾爾,沒有變成這麼大條。
但若是轉化成文字還能夠給人有這麼嚴重這麼重要的感覺的話,那就成功了,表示這件事真的很大條!
這是今天在看史蒂芬金的故事中得到的~
看書會刺激一個人的思考,會讓他的大腦吸收之後,也開始運轉,去想,到底該怎麼樣去發展~
正所謂,讀書破萬卷,下比如有神啊!杜老爺說得好。
英文也有諺語: Today's reader, tomorrow's leader
就是這個道理啦~
我剛熊熊發現,我連在 msn 都像在 blog...。
內容把他 log 起來~又可以 blog 一篇了~weblog呀~XD
努力的練習把一篇文章寫得通順平宜近人~
加油吧!努力成為一位 Writer ! Blogger 達人!
一個會說故事的人。
星期六, 9月 17, 2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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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加油練習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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